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合理吗?要是劳动仲裁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8-10-31 11:45:05
问题描述:
我是2012年8月6日开始在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本人于2012年得突发性耳聋,生病住院。在住院前公司欠我上个11月份工资,和12月份20天工资,因为生病住院一个月,因为病情无法继续在公司就职。现在一个月零20天的工资老板给。我们是婚庆公司,因为在我生病前正好有一个我负责的婚礼,这场婚礼因为我生病没有执行完,之后由
其他工作人员执行,但是婚礼当天出现问题,客户拖欠尾款。公司以这个理由不给我工资。这样合理吗?要是
劳动仲裁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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