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再买房也增加了我的购房成本。公司断缴社保证明、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8-10-31 14:14:3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5年大学毕业开始在京工作,在
北京缴纳
社保从没有断过。但是2012年7月新换公司,公司注册地在
上海,是一家有名的外企,我外派仍在北京工作,公司委托FESCO(外企)代缴社保,但是FESCO无辜断缴2012年8-12月,我于2013年1月买房时候才查询到社保断缴,造成未满足连续5年缴纳社保,从而无法在京买房。眼下已经到3月底,尽管公司已经补缴了社保,但是公司还没有解决我的购房资格问题。眼下,我无法买房结婚、生孩子等等一大堆头疼的事情来临,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困扰,而房价在短短3个月期间上涨了10000万/平,就算购房资格拿到了,再买房也增加了我的购房成本。如果短期没有解决购房资格,我将再等5年才能再次买房,5年的时间损失该多大啊。我留有当时买房的定金协议(购房面积56平,总价151万)、公司断缴社保证明、社保查询记录、房管局出具的购房资格审验未通过证明、公司出具的致歉函(内容包含2万精神补偿和3000元/月租房补偿,也就是他们承认是公司的责任),但是,最大的损失是房子的差价啊,怎么也有50万的差额,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公司,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吗?尤其是房屋差价吗?哪位律师有信心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我将聘请您做我的律师,起诉我们公司!!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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