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绑架案做落实,是否能定性是绑架罪;此事已过了三年是否有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18-10-31 14:15:55
问题描述:
我想把绑架案做落实,确实能将他们绳之以法。再重复一次:2006年6月24日清晨我散步时突遭5大汉罩头绑手弄进一面包车送到市精神病院6个月。在车上他们说我欠一老板的钱,我说没有,他们说见了老板再说,还说你是精神病帮我们去杀人又没罪,我说我不是精神病也不会去杀人。他们在车上还打了我,车到一地方停了一小时后将我扶着送进一地方,拿开头套后我看见是送进病房。我是铁路局机关的一般干部,90年出差中得病,一月后回家仍不好且严重了,后经市精神病院诊断为抑郁强迫焦虑等症,定性是因出差所得。其后98年对我造成二次伤害,治疗十余年,遭受重大灾难。06年3月我给中央领导写信汇报,4月29日来电
通知我首长批示到局办了。5月中旬局来人要我手写条件,我写后交给来人后就发生了6月24号的绑架。在医院我要求住单间[爱人知道后来陪护],他们同意了我的要求。还办了三件事:一劝我爱人和我离婚;二是三番五次劝我女儿辞去电信局工作到铁路上班;三是给我报销百分之七十的医药费。
现在我知道他们的行为违法,法院说此项起诉不能
立案,要我到当初绑架地方公安局报案。我没有把握此事是否能定性是
绑架罪;公安追查时他们会以为我治疗找借口;此事已过了三年是否有时效问题。过去都是我自己去的医院,请教专家。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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