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说找劳动仲裁的话就不给你年终奖,没有给我书面证据,有法律效应吗?现在我该怎么办那?
更新时间:2018-11-01 10:48:26
问题描述:
我07年毕业就到了公司这里,工作了1年5个月。现在08年12月15号那天,部门领导口头说叫我走,叫我自己办
离职申请,说也不给我赔偿金,只说给我12月的工资(我应得的)还有年终奖跟项目奖(口头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领导说,要那
劳动法上面的赔偿金的话要去自己找
劳动仲裁,我又不懂这些。他还说 找劳动仲裁的话就不给你年终奖,我工作了1年5个月 应该拿到1个半月的工资。但是一个半月的工资肯定没有年终奖多,可是他口头的答话,没有给我书面证据 ,我能相信吗?现在部门经理给我书面的东西 但是他没有盖章 只是他的签名。有法律效应吗?现在我该怎么办那?20号是公司给的底限,必须叫我走人。但是我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因为一旦办了就是自动离职 没有赔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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