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日提出辞职。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以及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8-11-01 14:50:45
问题描述:
今年3月25日提出
辞职。由于老板担心新人交接问题,故挽留我到5月3日。根据人事告知,我仍有数日假期可用,故可以4月28日
离职。结果4月28日下班回家后,人事以工作交接没完成为由,要求我5月2日和3日前往上班,并威胁不交接就扣留劳动手册,并留下不良记录。想到自己和新人交接非常认真耐心,只是后悔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记录以示交接完成。请问
公司的做法合理吗?以及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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