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到公司直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在电话中向自己的直接领导-财务主管提出辞职,又与综合办说明自己的情况
更新时间:2018-11-02 11:51:45
问题描述:
2013年4月份清明节请假回家订亲,发现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且路途较远,不能到公司直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在确认自己无法正常再继续为公司工作时,在电话中向自己的直接领导-
财务主管提出辞职,并向其交接清楚工作事项;又与综合办说明自己的情况,让其公司另聘人员。
当时我还处于公司的
试用期阶段,我想请问,我能否拿到自己应得的三月份的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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