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医疗费用不到2000元。过了一个月,并要挟如果不给,就支付了这比费用。这违法吗?
更新时间:2018-11-06 08:37:21
问题描述:
我父亲多年以来从事外出建筑工作,也就是俗称泥工。现在年龄大了,就留在家中接一些民房的生意做,自己买了建筑用的工具。前两月,在工作中有位工人因工具问题摔伤了,我父亲赔了5000元,真正的
医疗费用不到2000元。过了一个月,这位工人又要求赔3500元
误工费,并要挟如果不给,要去状告我父亲不法经营活动。我父亲老实,在长辈的见证下,就支付了这比费用。请问,我父亲在农村接活做民房,只与房主签了
合同,没有与临时雇用的工人签合同,这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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