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者在医院的第二天,驾驶者已被拘留,属于交通肇事罪吗?该如何赔偿?个人老板应该有赔偿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11-14 20:05:28
问题描述:
(应个人老板的工作派遣,驾驶者有
驾照d本,驾驶(个人老板所有)摩托三轮(手续齐全)在城市道路上行走,(应该是超速)。在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的直行线上撞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驾驶者报警,打急救电话,没有逃逸,被撞者在医院的第二天,我给交警对送去2000元医药费,第三天,被撞者不治身亡,驾驶者已被
拘留,请问这种情况,属于
交通肇事罪吗?该如何赔偿?个人老板应该有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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