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办理孩子落户。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我可以用旧的首页去盖红章吗?
更新时间:2018-11-16 17:11:30
问题描述:
我是办理孩子落户。夫妻双方都是
集体户口,父亲在东城的单位,母亲在廊坊人才。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已经办理完了。但是拿好所有手续及复印件到派出所的时候,户籍警要求
户口本首页需要加盖红章。出了问题。补办红章的时候发现母亲的
户口首页地址发生了变更(之前我们用的户口首页是两三年前留存的)。我的问题是:我可以用旧的首页去盖红章吗?因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用的是旧的首页地址。如果不行那么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母亲地址一栏就是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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