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骑着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当时车速在25-35KM每小时,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交警
更新时间:2018-11-20 22:22:53
问题描述:
某日,甲方骑着摩托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当时车速在25-35KM每小时,在之前甲方看见乙方站在马路边上并同时按喇叭,喇叭按完时乙方无任何反应,这时甲方也以同样的时速行进,可就在甲方行进的同时,乙方猛然的冲出来,就这样发生
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甲方没有及时
通知交警,而是先将伤者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并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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