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两个孩子,在民政写的离婚协议书,两小孩抚养权归我,一套农村自建房给妻子,一辆9万余元车辆归我,那时候因小孩才三岁半考虑到妻子带,每个月给她3000日常生活补助,补助五年,以后妻子不愿意带娃,我接离
更新时间:2020-10-01 14:30:23
问题描述:
是我两个孩子,在民政写的离婚协议书,两小孩抚养权归我,一套农村自建房给妻子,一辆9万余元车辆归我,那时候因小孩才三岁半考虑到妻子带,每个月给她3000日常生活补助,补助五年,以后妻子不愿意带娃,我接离开了,但离婚协议书上边写的补助妻子五年每个月3千,仍未知名妻子带娃每个月补助3000,那样我都应当付款她每个月30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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