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辆直行的载有一名乘客的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鉴定书结果,我朋友该赔多少钱呢
更新时间:2018-11-28 13:25:34
问题描述:
我朋友开车过路口拐弯时,与一辆直行的载有一名乘客的摩托车相撞。
交通事故鉴定书结果,由我朋友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次要责任,乘客没有责任。我朋友有交强险和商业险。
当时,乘客右脚五趾骨折,住院医疗费1万5千多都是我朋友出的。他出院时还借给他4千元。
后来,摩托车司机原皮外伤,因他个人原因,未积极参与治疗,导致肌肉部分腐烂坏死后挖除。他自己就交2千元,我朋友第一次付了1万住院押金。第二次给他交钱前,他已欠医院5千多,我朋友交了4千元。当时的情况是线已缝合,医生说再观察两三天就可出院。但他十天过后,才打电话给我朋友,要求我朋友去替他结帐出院。我朋友要求他写张收据(证明我朋友交了1万4千元医药费),然后给他提供预交押金单,让他自己解决余下的医疗费。他拒绝了,第二天在没有押金单的情况下,不知道他怎么出院了。
现在,摩托车司机是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乘客要去起诉。
我想知道,法院在判决时,是对整起
交通事故判决,我朋友该赔多少钱呢,还是判我朋友该赔乘客多少钱?如果摩托车司机跑了,替他预交的1万4千元医药费也没有发票,是不是没有办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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