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去年腊月27,我开车经过泰州市唐刘镇时,早上五点左右跟随一辆卡车后行驶,突然有东西掉在前档风玻璃上,于是我下车呼叫卡车驾驶员,没有成功。随后我查看自己车辆与当时马路两边有没有行人。在没发现人的情况下,我打扫车窗上的垃圾。当时路边有开店的夫妻两人也跟我说:小伙子,没事你走吧。
后来我发现自己车前有撞伤,自己不知道要报保险公司就将车开回家送修理厂了。
第二天事发地的交警打电话叫我去询问情况,当时我接到电话也没在意,说我并没有去过那个事发地。(现在骗子多,我只当一般骗子)后来下午他们开车来我们村,我带他们去修理厂看车之后,他们就将我带回交警队调查,说我涉嫌一起
交通肇事逃逸。当时我也挺害怕,交警说什么就是什么。让我交了五万块给受害者看病。
并给我做了口供(但是当时口供都是交警问什么,我答什么。最后让我写案情也是叫我照抄一遍)我很害怕就按他说的做了并签字画押了。
过年后的几天,受害者在医院死亡,我们花了10几万医疗费。之后案件移交
兴化市
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之后调解我们赔偿40几万。到今天我们陆续赔偿了20几万。
3月15号我得知事故中心给我的责任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我不能接受。在接受调查期间我把当时路边开店的夫妻二人找去做证,证明我当时并未发现有人,才离开现场的。怎么就能判我逃逸了?(我的车保险都是交的全保额,我如果发现有人我不需要逃跑的)
现在我们家已经没能力再凑到钱了,如果逃逸的话保险公司也不赔钱。
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
1:我当时做的口供是我在他们交警的引导下做的口供。并是完全是我个人所见事实我还能不能提出异议。
2: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离开的,而且夫妻二人也愿意为我做证。怎么就能轻易的判我逃逸罪?
3:现在责任认定我为交通肇事逃逸,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4:我想联系新闻台求助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