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定性为主要责任人,单位也没有给我指明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还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8-12-01 09:57:50
问题描述:
8月7日因劳动摔伤造成左桡骨小头骨折,已经人社局认定工伤,因为我申报工伤单位领导多次阻挠未果。单位在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的情况下,将我工伤摔伤事件定为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把我定性为主要责任人,扣发工资1000元。由于单位没有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进行培训,且设备存有缺陷喷出蒸汽造成险情,撤离时由于地面湿滑且有油迹造成本人滑倒摔伤,对将我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不服,向单位领导反映并提交了文字材料。但并没有给出合理回复。工伤停职留薪期单位扣发了我的倒班补贴(中班,夜班的津贴),单位也没有给我指明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山东规定也就六个月。想因单位过错申请辞职,何时辞职比较好?先交
辞职信还是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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