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父母离异,给我家办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告诉我说我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拿那么多的钱
更新时间:2018-12-05 11:38:0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想跟您咨询一下我的问题,我先把我所有的事说一下,我今年28岁,1998年父母离异,母亲一个人带着我长大,2003年因在工厂干活母亲的左手被机器割伤,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失去收入,街道的街长了解到我家里的困难,给我家办了
最低生活保障金,2006年我参军,2009年参加工作,母亲我还有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没有工作只能照顾姥姥,我父亲瘫痪,在山东住进了养老院,每月要支付费用,我2013年
结婚,有了孩子,爱人没有工作照顾孩子,家庭的收入越来越少,今年9月单位接到政府的通知,告诉我说我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让我把所有的钱都反回去,政府当初是正常程序给我办理的,我家庭确实困难,每年政府都要对低保进行复查,如果我不合格应该早就给我停止发放了,我通过正常渠道办理,正常领取,没有冒领,每年复查都能通过,现在他们的理由是我有收入,跟母亲一个户口,就要把钱反回去,我确实很母亲一个户口,可是我已经成家,家庭成员根本就不是户口能证明的,我有
结婚证,父亲是我的父亲,姥姥是我的姥姥,他们造成的失误,现在让我来承担,一次性拿那么多的钱,我的家庭根本承担不起,请您帮住我一下,我真的不明白该不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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