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甲去粮食站卖小麦,司磅员给甲开了收据,甲拿了麦费4890元,发现小麦价格不是事先约定的价格,而是发生了争吵。后来,司磅员又给甲开了4917元的收据,第二天,甲拿着收据从会计到了现金4917元。后来
更新时间:2020-11-18 13:51:47
问题描述:
一个甲去粮食站卖小麦,司磅员给甲开了收据,甲拿了麦费4890元,发现小麦价格不是事先约定的价格,而是发生了争吵。后来,司磅员又给甲开了4917元的收据,第二天,甲拿着收据从会计到了现金4917元。后来,会计发现要求甲方,甲方否认了。然后通报,公安以欺诈罪立案调查。甲方承认并退出了这笔钱。这种行为构成欺诈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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