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打了借条,借条上的公章虽然也是公司加盖的,所以不属于公司借款,公司的说法对吗?
更新时间:2018-12-06 11:39:13
问题描述:
小王与某公司的
董事长赵某是朋友。去年赵某找小王借50万元现金急用,为其打了借条,写明“借到小王现金伍拾万元整”,并
承诺于今年五一之前归还,赵某签了名,且还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但是到期了却未能偿还,小王要求其公司偿还
借款。公司称,借条是董事长赵某出具的,借条上的公章虽然也是公司加盖的,但是公司没有收到这笔款。所以不属于公司借款,公司的说法对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