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了我5万元,请问我的诉状可以这么写吗?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还款期限为2015年9月15日
更新时间:2018-12-07 11:55:0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朋友借了我5万元,中途还了9000,现在连电话都不接了,请问我的诉状可以这么写吗?
2015年6月15日,被告倪子剑因欠缺资金,原告借款伍万元(¥50000元),分3次借出,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还款期限为2015年9月15日,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借款后,被告于2015年9月22日归还了玖仟元整(¥9000元),重新出具了欠条一份,还款日期未写,因为被告说会慢慢还,余下肆万壹仟元整至今未还,经原告多次追收无果,现连电话也不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