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及财产分配。请问其他三个子女还能继承这个房产吗?如果不同意分配,有诉讼期限吗?
更新时间:2018-12-07 13:23:56
问题描述:
爷爷2000年去世,留有
房产一套,家里有4个子女,没有
遗嘱及财产分配。奶奶15年去世,留有遗嘱将她的财产全部给小儿子,且小儿子名下没有房产。 1、请问
其他三个子女还能继承这个房产吗?是共同继承爷爷的50%吗? 2、如果不同意分配,有诉讼期限吗?从什么时候算起? 3、小儿子能无条件继续居住在该房产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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