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在公司签领表上签名领利息,甲方是公司股东,其中有第一次法人和会计个人签名为公司借款的私人借据
更新时间:2018-12-07 22:12:53
问题描述:
甲方证据:借据(
借款人处有私人签名-公司经理和会计的,没公章),借据内容: 兹借XXX(甲方)
人民币XXX元,借款人 XXX XXX(经理和会计签名).乙方证据: 1)出借人在公司签领表上签名领利息,2)出纳会计帐都反映甲方借款给公司,3)甲方直接将款交出纳(出纳,银行的证明) ,4)
公司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事前电话上和甲方谈好了,电话委托二人办理,事后法人追认的),5)甲方是公司股东,没有出资,几年来借款给公司多次,都是要公司人员出具私人借据形式,是股东和公司的约定,已成惯例(财会帐上有反映出来,还有保留的以前的同样或同类私人借据,其中有第一次法人和会计个人签名为公司借款的私人借据,全部都是甲方在公司签名领回本息),还有两笔没还,该借据是其中之一,在公司拿了高息,现在公司不行了就起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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