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本人于1997年在一家韩资企业从事司机工作至今,现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的工资加保险每月4000元。公司车辆于今年11月份车辆报废,公司不想再买车,如果安排下车间我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公司想给我安排放长假,每月1100元,如果直至公司破产或倒闭,我能够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如果我不同意放假,公司则要解除合同,我能够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