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要求对方如何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要准备哪些依据?我们有权对肇事方做背景调查吗?
更新时间:2018-12-08 13:56: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朋友是2011年4月7日发生
交通事故的,左脚脚踝骨内侧骨折,今年24岁,住院当天肇事方交了5000元押金。事故责任是对方全责。几次联系对方都以自己没钱下岗吃
低保来搪塞我们,现在押金快用完了,用药治疗已经停止,一次手术因为对方没钱无法手术,对方也不接受我们私了,我想求助各位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要求对方如何赔偿?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要准备哪些依据?如果对方就以“没有钱”我们就只能自认倒霉吗?我们有权对肇事方做背景调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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