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里通过村委同意对自家空地进行水泥浇注,作为停车的地方.邻居乙方无故对甲方两位老人进行殴打。其中甲方一位老人额头缝了四针,一位老人肋骨骨折。在甲方一位老人去住院的过程中。乙方看到甲方老人住院。在没有任何外伤的情况下也住院进行治疗。
现所在派出所进行调解,认为双方属于打架事件,判定双方医药费各自承担予以结案处理。甲方不同意此处理意见。认为是乙方无事找事,对甲方进行殴打,造成甲方轻伤及身心伤害。要求乙方赔偿住院费用。当地派出所不以支持。说如果不接受双方各自承担医药费的处理就对甲乙双方进行拘留,(包括拘留甲方当时在场劝阻的儿子)甲方儿子当时未对乙方进行任何的人身伤害。
麻烦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派出所是否可以对甲方进行拘留,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医药费作为甲方应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