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生育保险第12个月生小孩,是不是有权利拿到这个生育津贴?再申请生育津贴呢?
更新时间:2018-12-09 20:30:58
问题描述:
买生育保险第12个月生小孩,算买满一年吗?(生前已有12个月的缴费记录)我从2010年2月开始交社保(内含生育保险)到2010年10月,一共交了9个月。然后,公司把我的社保停了一年。到2011年10月,11月,12月,公司又给我交上社保。也就是说我一共交了12个月的社保。我是在12月26日急诊剖腹产生的宝宝。最后一个月,也就是12月份的社保,我公司12月13号缴纳,在
广州市社保网上的记录也是12月13日到账。然而,我们去申请生育津贴的时候,社保局居然说,还没有买满一年,小孩必须至少在一月一日出生才可以申请。我很不解,在生小孩前,我们已经缴满一年了啊?或是说在社保局生育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查询那里已经有12个月的缴费记录了。为什么社保局硬说未满一年不予申请津贴呢?这一年是什么概念?我是不是有权利拿到这个生育津贴?或者说我有没有别的办法,
比如将那一年空缺的社保补交上,再申请生育津贴呢?(我们缴纳的是广州市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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