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我国的社保规定有面是否有这样规定?是不是合法?
更新时间:2018-12-11 08:14:55
问题描述:
您好! 我爱人在
南昌一家公司工作 2010年12月调回到
哈尔滨分公司工作 但是工资还是有南昌公司发放 每个月的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今年3月处离职后 今天收到2月的工资条 里面有一项是“预缴社保费用”将我爱人3月的保险给扣除了 请问这我国的社保规定有面是否有这样规定? 公司的行为是不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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