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撞伤,交警事故认定书上为主次责任,现对方要求调解,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8-12-11 09:51:35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12月20日在东阳街和李渔路的十字路口处,被汽车撞伤,当时我骑电动车在
机动车道上,后面的汽车追尾撞伤我的腿。交警事故认定书上为主次责任,对方主责,我为次责。腿为软组织受伤(较严重),至今花去医药费1600元左右,医院出具病休
证明27天,现腿未能走,仍在家休息。现对方要求调解,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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