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借了堂姐的身份证去的,还是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宿办,我会被判罪吗
更新时间:2018-12-11 12:00:21
问题描述:
2008年我去外地工作因为那时是未成年,所以借了堂姐的
身份证去的,刚进厂要交身份证看看,那时厂里要工资卡,我不记得是统一办的还是个人办的了,之后干了几个月就不在那干了,卡也丢了,用的堂姐的身份证办的,卡是工商的,到现在八年了,一直没什么事,现在堂姐买房子,办贷款办不下来,他跟房东又签了合同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就要赔偿
违约金,几十万,办贷款时查出说是身份证在我成曾上班的地方工商办的储蓄
信用卡两用的,欠费欠了一千多,身份证被拉黑户了,堂姐就问我,可是我根本就没办过信用卡,而且我那时还小才十六也不懂这些,银行怎么就给我办了信用卡呢,我根本那时也没有办信用卡的证明,还是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宿办,而且我根本就没过,怎么工资卡就成了信用卡呢,那时银行也没提示过,现在堂姐的违约金要我负责,我怎么能愿意呢,我也是受害者,我根本就不知道信用卡这事,堂姐说他要起诉我和那个银行,还有那个厂,我会被判罪吗,会连累到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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