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因为我儿子的病我又跟他要他给了3000,我要求他还钱他称我一共从他那拿回5万3了说本钱我已经拿回来了,我想问律师我能通过法律要求他还我本金5万元吗
更新时间:2018-12-12 11:24: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10年9月借出去的钱当时借条是这样写的,今借贷xxx
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利息按季度付每季度3000,2分利息,
借款人xxx
从2010年12月份开始借钱人每季度给我3000元我给他写了收条,至2013年6月份不给了,2013年10月我儿子病了我跟他要他给我打卡上5000,2014年3月还是因为我儿子的病我又跟他要他给了3000,2014年5月给了我12000,他说他后来三次合计给的这2万算还本金,至今本金利息都没给,我要求他还钱他称我一共从他那拿回5万3了说本钱我已经拿回来了,他再给我5000元钱和一万元钱的酒算利息就结账,我想问律师我能通过法律要求他还我本金5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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