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1.我大伯当初提出的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有没有关系?
更新时间:2018-12-12 22:59:4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爸有四兄弟,我爸第三,二伯去世20年了,他有一儿子现在28岁,已经
结婚,小叔现在45岁还没结婚,好吃懒做,身体健康,现在爷爷77岁,奶奶79岁,在4年前,大伯提出关于
赡养和安葬爷爷奶奶的问题,在他们共同的商议下,在爷爷奶奶没死之前,一家赡养3个月,这样轮流,二伯的责任由他儿子承担,关于安葬问题他们也分了,大伯和二伯的儿子安葬我爷爷,我爸和小叔安葬我奶奶,都立了
协议,他们都在上面签字盖章,现在爷爷身体还健康,奶奶病重,可能即将离开人世,我爸去找我小叔商量关于奶奶的安葬问题,当初他们两人都答应安葬奶奶,安葬费得一人出一半把奶奶的后事处理好,现在小叔没钱,他直接说他不承担奶奶的安葬费了,他说叫我爸一个承担就可以了。我想问的是1.我大伯当初提出的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我奶奶如果去世,这和我大伯还有二伯的儿子,还有没有关系?2.我小叔这样的做法对吗?他该不该出这安葬费,如果他不出,可以通过什么办法,让他承担他自己的责任。3如果奶奶去世,躺在那里,小叔又不出钱,对于我爸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合适的。4.不可以直接不承认当初签的那份协议,要求四人共同来承担爷爷奶奶的所有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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