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要来钱就还钱,诉讼费和执行费都是我家承担是吗?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2018-12-13 05:24:52
问题描述:
2011年,债务人吴某借我家50万元,利息为一分五,一直偿还了13个月的利息后就没再还。期间我爸爸一直联系他,他总是关机。在2014年10月份的时候终于和他重新签订了借条,内容是借期为一年,把之前所欠的利息还上,并把50万本金和之后的利息还上。可是签订了借条后,吴某又消失了,我们一分钱也没见到,给他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停机,他2015年10月份给我爸发短信会尽快还钱,但之后又没音信了,2015年12月份给我爸打电话说他在
上海要帐,等要来钱就还钱,但是现在还是联系不上他。
我家如果起诉他的话,我估计也只能把起诉书公告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然后开庭的时候他也可能不来,缺席判决。诉讼费和执行费都是我家承担是吗?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我们即便胜诉也没有用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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