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应对
更新时间:2018-07-15 08:08:1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死者生前曾做过心脏瓣膜置换术、心脏主动脉血管瘤摘除术,于2013年4月患流感来我诊所就诊,经抗炎治疗两天,在治疗期间症状有所好转,在第二天用完药10小时后,患者突然死于家中。先前家属说死者是因
医疗事故而死,但他们不走司法程序,要求私了,还要求我赔偿21万多元。我坚决反对私了,要求走司法程序。现在他们愿意走司法程序,而且也不说是因为医疗过错造成死者死亡,已经上诉了,死者的姐姐是名退休法官,并有
律师资格证,她懂法律,所以我担心的事是她会钻法律空子,如果是,那我应该如何应对呢?死者的姐姐曾给我发过这样一条简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句话中的“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怎么理解?如果他们不说是因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造成死者死亡,那还需要医疗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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