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合同,后其越权代理记账给公司造成损失,非说合同有效
更新时间:2018-12-13 14:34:32
问题描述:
与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
合同,后其越权代理记账给公司造成损失,经查该公司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国家财政部及
天津财政局明文规定,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该公司以拖欠记账费为由起诉,法官压制我公司代理人,非说合同有效,最终我代理人违心签下调解书,给付对方多于实际的记账费.我们想要求法院再审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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