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原告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更新时间:2018-12-13 21:22:06
问题描述:
本人作为被告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因原告突然加速横穿马路并折返造成行人摔伤,交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截止现在所有
医疗费5.5万元都已经由本人承担,而原告至今未承担任何费用,原告
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原告还要我支付8万余元赔偿金,作为被告的我认为原告应承担负次要责任的医疗费用部分才能和我来打官司说后期赔偿事宜。赔偿比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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