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就我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告他重婚罪或非婚生子的话我的证据是否充足?
更新时间:2018-12-14 10:36:5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结婚九年,自五年前我宫外孕后不曾怀孕,医院断言,我不能再生育。自我老公拿走我的
身份证后,我的身份证信息显示我于今年5月20在湘乡中山医院生下一男孩,事实我不曾生育。外面传言我老公有私生子,中秋节在他手机上看见了照片但没见过小孩本人。现在我手上有医院的住院记录(上面有他的签名),小孩的
出生证明书和小孩在中心医院生病就诊的单子。请问就我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需要承担什么
法律责任?告他重婚罪或非婚生子的话我的证据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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