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还款,还是按保全的顺序进行,算不算在被告的财产中?哪个法律条文可以解释这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8-12-14 17:21:09
问题描述:
2010年法院判我胜诉,但被告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此案移至执行庭处理,现该
动迁房已进户,法院对此已查封,但是对此处房产申请保全的共有三个人(并且法院都在同一年度判决胜诉),被告的此处
动迁房不足以全额支付三个
债权人的款项,按时间顺序我是第二个,另,在2009年的同年,被告人卖掉一处自己的私有住宅,所得30万元,此款下落不明。请问:1、在对此处房产的清偿顺序是三个申请保全的人按比例平均分配此财产,还是按保全的顺序进行,对此类案件的法律条文是哪个相关法律的第几条?2、对被告2009年卖掉的这处30万的房产,算不算在被告的财产中?在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给被告留下的基本住房条件和生活费中,算不算此30万元?哪个法律条文可以解释这个问题?谢谢各位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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