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过户的话要公证书,这样的公证可不可以推翻,或者怎样我才能享有我该得的那份遗产?
更新时间:2018-12-17 05:43:35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母亲因病去世,生前没有留下
遗嘱,母亲她有一份农村的股份红利,当时生产队说,过户的话要公证书,最好是公证给一个人,这样才好过户。
????而公证处说没成年的一定要有份,其实当时我两个弟妹差一年就成年了,为了好过户,所以后来就公证到两个没成年的弟妹身上,私下协议说,公证时是给他们两人,但实际上是三人平分。
?????但是现在,我觉得有点担心,我弟又是那种只看钱的人,我担心以后我那份会因为这个公证而没有了。
????所以,我想问,这样的公证可不可以推翻,或者怎样我才能享有我该得的那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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