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借款人处过俩个月对象,不受理这案件,可是警察不给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2-17 09:49:39
问题描述:
2014年10月份,我和借款人处过俩个月对象,他从我手机借走3万3,并且拿走首饰,单反相机,翡翠手镯,属于我自己的家用电器,,3万3写了欠条,但是没按手印,我去报案,当地警察不管,说处过对象 不受理这案件,他拿走的东西也不属于盗窃,我去法院,法院说 找不到本人,因为借款人是
长春的,我是
通辽的。法院说 你去报案让警察给你找人,找到人,我们下传单,可是警察不给
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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