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解。赔偿金主要看对方的伤情和实际花费的医疗费和对方报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让主犯的家属去谈赔偿事宜,然后其他共犯家属一起看怎么把这个钱分摊了。然后凑齐了给受害人,让受害人写谅解书。如果和解不了,作为从犯,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可能性都有,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建议尽快让律师介入。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致人轻伤的,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此而被刑事拘留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仍可以由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轻伤害案件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且属初犯、偶犯,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并确有悔改表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赔偿的案件,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送达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