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本校的负责人发生纠纷,然后我主动送去医院治疗,是否构成轻伤?有没有责任?
更新时间:2018-12-17 19:25:28
问题描述:
我与本校的负责人发生纠纷,他先用茶杯打我,但没打着,铁茶杯都打烂了。然后我用板凳还击他,在同事们的拉着和对方的抓扯中,碰到对方的牙齿,造成两颗牙齿松动。然后我主动送去医院治疗,医院做了牙齿松动固定处理。一个多月后,对方单方面去医院拔掉了受伤的两颗牙齿。请问:是否构成
轻伤?对方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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