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9月进厂,去北京培训了一段时间,从进公司以来加班一直没给加班费,公司说加班可调休,调休时间截止没年的正月十五,没休的算自动放弃,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现因周日没去加班,公司以不按时上班为由予以辞退(公司规定当月连续矿工2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视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问:现在以不按时上班为由将我辞退我能不能要求公司予以经济补偿?
????公司问我要去北京培训的费用(凡参加由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员工,则需完成本人本期劳动合同,如未能完成本人本期合同而主动辞职或违纪不到岗者,则在该员工合同期内参加培训所产生的一切已由公司出资的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员工需在辞职当日将该费用交至公司财务部)问:我有没权利不支付这部分费用?
????问:周六日加班是强制性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