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给子女,所得的拆迁房子的钱3.老人若后面将财产公证给女儿,是否就再无权利得到财产。
更新时间:2018-12-18 16:11:27
问题描述:
1.房子遗产老人已交由子女公证,财产分配给子女,其是否具法律效益,后面若是更改,之前的公证是否就作废?要更改的话要如何更改,要子女共同办理吗,还是老人自己就有权更权;2.假若房子
拆迁(财产已公证的情况下),所得的拆迁房子的钱是否老人自己可以拿,还是要已公证的子女才有权去领?3.老人若后面将
财产公证给女儿,儿子是否就再无权利得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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