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引荐了一个供应商给朋友,谁知道合作半年后,朋友一个客户跑款了,而朋友那边资金出现周转困难。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引荐的供应商在找不到我那朋友的情况下,而是供应商把我骗过去他们工厂了解情况,谁知道那边强迫我签了1.4万元限期一月内替他还款欠条后,才放我出去。?目前我也联系不到人家。
你说这事怎么解决??货款不多1.4万,如果报警处理费用都不止这费用,我现在也没那么多钱替人还这钱,实话我也没钱还。
如果那边拿着欠条走法律程序找我,我也没钱,法律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我也还在找那朋友、因为是他们的合作事情、目前还无找到、
我还可增加电话录音让他们开口证明是强迫的,目前还无这样做、
如果是这样又是什么样的效果,他们不知道我有此证据说明他们强迫签的欠条,还是走法律程序、?法律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