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之后的财产分割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彩礼188600元及黄金首饰20000元,同居后被告对原告冷言寡语,并其多次提出离婚。
更新时间:2018-12-19 09:07:01
问题描述:
解除
同居关系之后的财产分割
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彩礼188600元及黄金首饰20000元,2015年农历腊月初十,原告经媒人介绍认识被告,双方相处时间不长便于当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按照农村传统习俗定了亲,原告给了被告礼金共68600元,次年于农历十二月十六商量事给付被告彩礼100000元,2017年正月初五举行婚礼当天给付被告下车礼20000元,同居后被告对原告冷言寡语,经常于其朋友厮混在外,不进家门,对原告毫不关心,对原告家人言语侮辱,并其多次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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