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和法律规定么???押金我能要回来么?或者依据法律要回部分
更新时间:2018-12-20 11:45:39
问题描述:
请问我在
上海租了一间房子?
合同签的是一年?我租了一个月?因为上班不方便我提前向房东打好招呼不租了??可是房东说签?一年的合同?不租满一年不给退押金??请问这个和法律规定么????他的房子是从别人手里转租?然后打了好多单间的???还有就是合同上有这句话:乙方应向甲方制度房租押金(违约保证金)?850元.至
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自设施检查无损,结算各种应缴纳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十二: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不得无故违约,乙方中期退房违约
押金及租金不退,乙方在年前年后40天内不准退房,退房视为乙方违约
请问合同是否合理???押金我能要回来么??或者依据法律要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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