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向我借钱,借条上就写了,今向**借到人民币参万元,借款期限就结束了。有这说法么?是因为他说他当时还要借用一段时间啊
更新时间:2018-12-21 05:43:32
问题描述:
某人向我借钱,借条上就写了,今向**借到
人民币参万元,
借款人张三,借款日期2007-10-8。
后来他还我一万我,?我打收条写了,今收到张三还款人民币一万元。2008-12-5
现在我问他要钱,他说从08-12-5已过二年的诉讼时效,说我收他钱打了收条,就说明我向他要钱了,借款期限就结束了。有这说法么?
关键他当时其它的钱他没钱,是因为他说他当时还要借用一段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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