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房屋配套费用。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先交纳所有配套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配套设施费用
更新时间:2018-12-21 07:07:02
问题描述:
我与今年上半年预定拆迁户手里的安置房一套,于今年1月份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房者(拆迁户)向我索要23000元房屋配套费包括(煤气开通、自来水开通、太阳能等配套)。我与卖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只注明:“包过户的一切费用由卖房者出。”卖房者说只负责
毛坯房的
房产证过户,不涉及房屋配套费用。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先交纳所有配套费。我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支付这笔
配套设施费用,哪里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