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一人见到了,把它截图了并且发到了学校的贴吧上,并且还把我的相片以及姓名和班级都在网上公开。对我照成极大的伤害。昨晚一夜未眠,简直就不想读书了。公开了我的微博制成许多人过来骂我。就算我把权限设置了它们还是一样的发在贴吧里骂我。道歉我已经到了,但是我强调了一句我是不会跟那些不跟我好好说话的人道歉!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要报警吗?公开我资料是山东胶州的,23岁。而我是在河南许昌的。请问他是否侵犯了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我应该要怎么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这对我未来在校园的生活很大影响请问我还能要求他赔偿什么,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