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已经报了警,警方也见到了当事人满头的血。
因为当时太冲动,把对方的车给砸了,共维修了14100元。
想问下这种刑事案要坐多少年牢?
而公安局只拘留了当事人,没有追究对方打人。
这样公平吗?
公安局说是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就是刑事案
要坐牢3年
是不是未满18岁可以从轻判,那是要判多少年?
一定要坐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