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两个儿子?是否都符合?继承法”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继承遗产?
更新时间:2018-12-23 14:34:11
问题描述:
朋友有2儿子,大儿子已年满18周岁,脚有轻微残疾,但能独立走路,就是走路姿势不太好看,也能骑自行车。小儿子刚满8周岁在上一年级。去年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留下180万左右的
房产,由5个
继承人来继承,两个儿子每人按份额继承到?36万左右的份额。请问这两个儿子?是否都符合?
继承法”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个条文,可以多继承遗产?如果可以得到照顾的话,一般可以多拿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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