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我父母的房子,面临拆迁,拆迁的人说如果我结婚的话,可以以我的结婚事实,多分33平方。拆迁后(房屋已经拆了,但没有开始建设),女方要求离婚,并赔偿给她多分得33平方得价值。我想咨询一下,我这多分得33平方是属于父母财产还是我个人财产,或者属于夫妻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女方这种要求是否有理,是否合法。